楼主:
jjeant (.....)
2019-12-19 17:30:21事实经过:
12/18 早上到整复中心治疗
治疗结束后要付款 (费用2百元,给千元钞)
对方说没有钱找
当日上午至其他店家找开钱并已付款给对方
12/19 被治疗的地方有酸痛感,想在FB留言询问 才发现对方在FB做不实指控
说我说要去领钱就跑了 没付钱
问题:因为对方po出不实的事发经过
却没有指名 这样子能提告对方损害名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求 谢谢
作者:
MELOEX (MELO)
2019-12-19 19:04:00没有指名是要损害什么名誉0.0一般路人看文也无法连结到你身上没人认的出你基本上就没有损害问题他如果公布你车号或照片还有机会
看不出来是你=打嘴砲=不犯法 不管有没有影片 他没义务配合你的要求拿出来
楼主:
jjeant (.....)
2019-12-20 01:26:00回报结论 对方提出他删留言 我删评价 目前算结束这事了吊诡的人还跟说若我担心的话,他会连影片档也删除 我根本
对方提出删留言不就几乎承认是在讲你 要是我我会告对方虽然这告得成的机率很低 但也是有可能遇到对方自爆
她是可以说妳阿,只要不让别人看得出来就好不然就算你自己跳出来说那是妳她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