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去前女友租屋处归还她的物品,然后谈得不愉快有口角争执,今天接到电话通知叫我去作
笔录,原来是事后她去派出所,报警说我毁损她租屋处的电脑跟风扇等等,第一我还要特
地跑很远一趟,第二她陈述的不是事实,我觉得根本被浪费时间,所以我就说我没空,员
警说还是会寄什么通知来然后直接移送地检署。
问题:
1.请问员警说要寄得通知是什么?不去警局做笔录会有什么责任吗?
2.到时候如果真的收到传票,能直接在离我家近的派出所反告她诬告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