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scu (qweasdzxc)
2019-05-29 19:27:47※ 引述《pinkbest (熊宝贝)》之铭言:
: 天大的笑话.
: 这是要吵架或是...??
: 住家大楼自己的信箱贴喜欢的贴纸,
信箱应该是属于公物
: 居然被撕毁~消失~
: 夸张一点讲,大毁损耶.
未经允许在公物上贴贴纸有碍瞻观
说夸张一点 要是社区房价因此跌价
一户一万 一百户就一百万了
: 我也可以说新台币88万的贴纸,被撕走了消失了.
: 搞什么东东.
: 询问管理员,
: 说是管委会之中有人说不能在公共区域贴东西.
: 当然我要知道是哪一个人吧.
: 追问之下,才说出是某某人.
: (住户大会见过面的)
: 请问一下,
: 我就是要贴,
: 请问一下,必须跟谁报备?
这么想贴的话 开区权会的时候提出表决
你必须跟全体住户报备
社区大厅要不要放音乐?又是分两派了.有人喜欢出入门户都听到音乐,有人喜欢安静.这是真实发生在我们家大楼的事情.住户集体要求一楼屋主不要租给餐饮业.这又跟什么"法"有关?简直是好可怕的私刑啊.请想想如果自己拥有一楼店面,岂能容许干涉?!一楼屋主相当善良,居然照着做了.(增加出租难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