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适用4周变形工时
一天7小时,月休6天
另外有6天11-12小时/天
Q1 月休6天,照理说要给2天休假日加班费?
Q2 月总时数为7*18+11.5*6为195小时
平均下来6.5小时/天,182小时/4周
182-160=22/小时->照理要给加班费?
Q3 承上,假如公司说
7小时内有1小时为休息时间
11.5小时有2小时为休息时间
月总时数为165小时,平均5.5小时/天,154小时/4周
这样就合法?也不用给2天休假日加班费?
Q4 另外休息时间应为不受雇主调派指挥时间
但实际上休息时间客人来了还是要招呼是否就不应该算休息时间?
薪资
公司薪资明细
工薪 28,800
福利金 -12,800(假名目)
实际领工薪为16,000,另有业绩奖金
工薪+奖金最低领28,000
如有加班平日100/小时,假日140/小时->这个明显不合法
过年初一初二多给180/小时
如遇国定假日上班没有另外给加班费
Q1 薪资帐面上合法?(撇除加班费)
Q2 另外正常加班费应如何计算?
薪水为底薪加奖金不清楚如何计算加班费
Q3 如要检举需如何举证?需要什么?
以上问题有点多
先谢谢各位<(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