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9/4/12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受伤,有诊断证明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笔录、三联单,当下被机车压住,所以有扶起来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全险,我方仅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先上街景图
https://i.imgur.com/x3oUkgv.jpg
我是机车,大概以时速30公里行驶于机车专用道(最右边那条)
对方是议员 开刚牵车十天的Crv
于该路口未打方向灯右转,而且未到路口就先右切了
当时跟对方应该是并排或很接近
礼拜一去申请监视器再更进一步确定
然后我就擦撞到对方右后门
六、问题:
第一
依据道路安全规则94条
汽车在同一车道行驶时,除拟超越前车外,后车与前车之间应保持随时可以煞停之距离。
我这个情况不是同一车道,我在机车道对方在汽车道,不同车道还有未保持距离问题吗
第二
当两车并行时,就没有前后车的关系,而是同车道
并行的左右车关系,路权是相等的。所以左方车欲
右转当然要礼让右方的直行车,
(撞到右侧车身表示右转时机车已经在他右边而不是后面)
我撞到对方侧边门
不是后方 所以我们应该是并行
所以对方应该要礼让
这样对吗
这种情况我方有可能0肇责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