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回一下 如果有人有相同遭遇可以参考
先说结论
1. 到户政事务所拿身份证办往生者除户誊本
2. 到国税局拿身份证及除户誊本申请往生者财产清册
3. 身份证影本+除户誊本寄到联征中心申请往生者信用资料(打勾债务资讯)
办这些东西简单来说就是要了解往生者生前留下多少财产 欠了多少钱 心里有个底
因为当初没有办理抛弃继承 也没有向法院陈报遗产清册 即视为自行清算遗产
自行清算之继承人未依第1156条、第1156-1条开具遗产清册陈报法院者
对于被继承人债权人之全部债权,仍应按其数额,比例计算,以遗产分别偿还。
我幸运的是往生者生前没有留下任何动产或不动产
知道没有任何财产后 就是寄存证信函回复银行
大意是写说虽然银行主张我应负担父亲往生前之债务
但是依照民法之规定 我仅就继承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既然我所得遗产及向国税局查询之财产清册皆为0 那自然没有任何遗产能够偿还
我的处理方式大概是这样
※ 引述《Kurosagi5566 (浩南哥5566)》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父亲于103年过世 没有留下任何遗产
: 当初想说法令已改为限定继承就没有去办理抛弃
: 今天我收到银行的存证信函
: 内容大概是说有现金卡的钱要我付
: 请问我现在可以怎么处理呢
: 问题:
: 请问现在要办理哪些文件或是要回应银行的存证信函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