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今年二月向房东承租一间套房,看房当天就签约了,当初房东没说这里有人吸菸(自己也
忘了问)。
住到现在真的很不习惯每天闻到的二手菸味,有向房东反应但状况依旧,房东也说如果提
前退租就要扣一个月押金。
问题:
想请问难道真的只能乖乖认赔吗?能否主张民法424条“危及承租人健康时......仍得终止
契约”让房东返还押金?或是有其他解决办法?谢谢各位!
照片是菸味在浴室凝结的状况
https://i.imgur.com/pgDmdNz.jpg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