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在月初下单一台车,已付头期约20万元
在验车时,发现颜色与合约不符(以下简称A约)我要求退车。
当天,业务表示与其他经销体系取得与我A约相符车辆,并自行使用我名字撰写合约
(以下简称B约)给其他经销商下单。
现在要求我立同意书说我自行取消A约且改立B约 代理商流程才能继续。
业务是口头答复,会依照A约进行,B约只是让总代理放行,但业务已失去诚信
问题:
我现在的疑惑是A约给的折扣较大,B约较少。而我又想领到车,要如何在我立同意书作废
A约后,仍确保A约有效力。目前想法是请业务也立同意书,说愿意仍照A约内容执行,不
知道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呢?
而且我也已经执行A约给予20头期,如果改成B约(不同经销,不同户头)要如何确保我A
约权利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