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外婆约已有5年~6年左右因生病后, 无法自理,
有申请一外籍看护, 照顾外婆的生活起居,
付看护薪资的部分是由外婆的帐户给予,
生活所需是由我这边支出,
平日里只有我在负责外婆的生活.
但前几日,因病住进医院, 外婆怕被插管亲自签放弃急救同意书
(每年都会因疾病住院,其中有一年插管近两个月才有好转),
但被阿姨私下从护理人员手中拿走, 没办法给医院跑完流程.
实在受不了, 她自私又没有孝心及责任感,也从未尽过扶养的责任.
外婆有两位女儿
一位是我阿姨,一位是我妈
问题:
如果要告遗弃,因为有我在照顾,不是没人照顾,没办法告她遗弃,
请问我能用什么方式,才能使她尽义务扶养外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