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简易判决疑问

楼主: YummyYummy (优米平方 好想吃大肠)   2019-03-02 00:41:01
事实经过:之前发生事故 我在警局认错 所以被检察官申请简易判决
而这段期间我有跟法院声请帮忙跟控诉方询问能否和解
结果和解金额超过我的负荷而失败
结果最近简易判决出来了 我有期徒刑3个月 可易科
问题:
看网络上的说法 简易判决不同于一般开庭
这时候就算找对方和解也不能撤告了?(这件事情是告诉乃论)
还是说有可能和解后 让院方改判缓刑的可能(我知道缓刑也是有罪
但是就没有易科跟徒刑了)
那么我就是去法院写状纸?
然后如果状纸写很露骨 希望院方能再让两造和解
让我有缓刑的可能会太直白被打枪吗?
还有判决书里面一堆侦卷、陈报状 在判决书里都只能看到说第几页或是几份
请问我自己身为被告 可以去法院要求检阅吗?
还是说一定要委任律师才能检阅?
另外所谓的10天内要提出 10天是有包含红字放假日吗?
还是说没有? 法院六日会照常收这些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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