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107年8月购入新车,并保乙式车险,当下保费付现金,
留有车险的费用单(费用单有金额43000多),
但没有写乙式车险,
牵车后迄今只有拿到强制险卡,无收到其他保险单
上周自撞,连络售车业务,业务说不要报警拍照就好,
我们送去维修时查询,才发现车险为丙式,
售车业务却说是他弄错了,
只提出赔偿费用一人一半做补偿
问题:
保险公司现在说是业务员个人疏失,
然而我们认为还是要由公司全赔
不知要如何争取我们的权益呢QQ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