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警局和解后,医疗费问题

楼主: xlioiri (芋头)   2019-02-20 04:04:41
一、车祸发生日期:108/2/16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1. 我方受伤,有当天就医资料,隔天轻微脑震荡、右肩、左膝挫伤住院三天。
2. 对方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现场完整。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1. 对方有任意险,但是租赁车,公司不愿意出险。
2. 我方只有强制险。
3. 均无乘客。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初判我方变换车道未注意后方车辆,对方行进无号志路口未减速。
因我方有伤,第一时间已经提出过失伤害告诉。
目前因知自己变换车道未注意,为肇事主因,故先行与对方在警局和解,并表示我方车辆

对方车辆均负责修复,但因我方有受伤,故在警方制式和解书上写下但书:放弃一切追诉
权力(除强制险、医疗费用除外)。
六、问题:
1. 警察今天来电询问何时可以过去完成笔录,以便对提告的部分结案,但目前对方却不
愿意赔偿医疗费用的部分,想请问这样我是否还能继续提告?
2. 对方说如果我坚持提告,他也会去医院说他后来觉得哪里不舒服,也对我提出告诉,
请问这样事隔几日后才去检查是否真的可行?(对方车祸当下跟交通大队说他没受伤)
3. 若我单纯希望对方负担强制险不足之医疗费用,我该如何进行?
4. 因对方是UBER 司机,车主为租赁公司,是否可以请租赁公司负责?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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