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由于邻居长期不分昼夜有小孩子(三个轮流)跑跳的振动声响传来
白天在家门前则是追逐嬉闹,哭喊,非常刺耳尖叫声,吵得我快要崩溃了
有沟通过但屡劝不听,请邻长来劝导也依旧无动于衷
究其原因,由于邻居本身没受什么教育,知识水准不高,无法说之以理
他们认为小孩玩耍哭闹没什么,是我小题大作,故意找碴...
问题:
想请问如果我请警察到场处理会有帮助吗?(通常警方应该也只是劝导而已...)
如果经我举报,警方仍不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第3款开罚
我可以依〈保护规范理论〉请求警方作为,否则提起行政诉讼吗?
麻烦帮我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