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外公死后留下土地并未留下遗嘱指示如何分割,
查过依法其配偶和六位子女各得1/7,
其中一位子女已故由其四位子女代位继承(各1/28),
目前刚收到遗产税税单尚未缴纳所以还不能登记,
各继承人对于分配比例并无意见,目前未请代书,
但对于如何分割(谁分到哪里)会有争执。
问题:
是否有方法继承登记时能确实按其应继分比例呢?
小弟对法律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该如何登记。
登记为公同共有比例是否会乱掉呢?
登记分别共有是否就要马上协议分割方法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