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工读生职缺有保证人是否合法?

楼主: tonybbbb (东方行B)   2018-09-20 23:45:42
事实经过:
我是上周二到某个公会开始工作的工读生
这个职缺是属于盖章.去部分的公司送产证并收取费用
会计会拿800零用金做为收取费用时有产生找钱情况
问题:
虽然说800不是很多
但不晓得是不是只要有碰到钱的部分会有保证人的情况吗?
因会计只有说
家人的不行.但可以找阿姨或朋友
且形式上而以
只是这样保会有问题吗...(今天有去劳工局问 但劳工局对这块无法回答)
其中条文写
1.商业公司行号之经理人
2.居住当地并有正当职业者
本人之直系亲属或配偶均不得为保证人
经办会计及出纳人员依据工商团体会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办理铺保
保证书每半年对保一次 必要时得按月或每隔一季对保一次
*此为总干事保证书由理事长查对
虽然说光没特休假又是违法劳基法一回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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