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被市府建管处开罚有办法提行政诉讼吗

楼主: AKIRAYOUNG (Johnnie Walker)   2018-07-09 15:28:05
事实经过:
想请教各位
在自己购买的地下室车格一部分
摆放杂物被管理中心提交建管处开罚
4万元,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当初建管处来劝导时,有上网查过法令私人车位在不超出车格下并无限制用途
住户规章也无明文规定禁止,若真要算只有提到公共/开放空间不得摆置杂物
自己私人的车格算公共/开放空间吗,权状上写的车位是为共同所有权人所有
P.S 看着一堆车位一样放脚踏车推车等,就因为跟物业处不好,就被针对,已有跟管委反
应物业只针对我提报其他人就视而不见,但感觉就是他们总不能叫物业违反公寓法吧
问题:
想说都由市府发函罚款了,再提诉愿应该也没用
是要直接提行政诉讼吗,这状况有机率能撤销罚缓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07-09 20:14:00
一定会有救济的管道... 想提就去提阿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7-09 20:14:00
地下室停车空间本来就不得随意变更作为非停车之用,开罚刚好你说查过法令,什么法令?你的车位有独立权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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