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购屋更改登记人一事

楼主: miznotsuki (想不到暱称)   2018-06-04 22:37:01
事实经过:
简单的说就是买房新手遇到业务老练的房仲……
两日前(6/2)家父来台中看房,想说可以买间透天一家人同住,透过某房仲网前往看屋。
由于该屋地段、生活机能都十分方便,且全屋重新装潢过,看起来十分美观,我们对地点
很满意,当天晚上业务就积极的收取斡权金,甚至是请我们到售屋中心与屋主面谈(但实
际都是房仲在跟我们交涉的,中间过程不赘述)。
由于从十点多谈到半夜一点、二点,精神十分疲惫,
签下了不少不平等条约,诸如房屋若交屋后有漏水问题不保修(这是因为我们不愿意继续
加价,房仲说要给屋主留台阶下,口头告诉我们如果在交屋前检查出问题,可以要求维修
,合约上仅注记不保修情事。)
以及合约有注明某面墙壁会漏水,但业务及屋主口头说只是潮湿,并无渗水。
在签约时,原本是欲签家父的姓名,但因我们预计贷款500万,房仲代书说考量到家父年
在签约时,原本是欲签家父的姓名,但因我们预计贷款500万,房仲代书说考量到家父年
纪(67)会贷不下来,故建议填我的名字,由我去申办房贷(房贷抓房屋的八成)。
签完约后我们越想越不对劲,事后查询该处前年成交价其实很低,发现可能为投资客旧屋
新装翻倍卖…
以及对方知道会由父亲付款,赠与税的问题却轻轻带过,稍早询问是否可更换登记人的名
字,被告知这仍算是赠与,可能会被国税局查,故不建议;还是希望我贷八成(但我其实
无法负担,八成的利息也十分可观…该仲介配合的银行,利率也没有家父跟相熟银行谈
得好)
由于约已经签了(本来想商议解约,但业务不同意,说这不是他们能决定的,要解约可能
须负担2-3成的违约费),另外我有要求业务让我在交屋前验屋,业务目前回复须等原屋
主清空才能验,但并无给明确日期。
附注)我们只希望贷款500万,但最后在该房仲的书记建议下,将近贷到九百万。
问题:
1.代书说更改登记人等同于赠与的意思(我们是希望可以将房屋改成爸爸的名字,这构成
过户吗?因为房屋其实还没交屋,仅进行到第一阶段)
2.关于代书说更换登记人须举证,且举证不易一事。(目前都是由爸爸汇款,我没有汇过
一毛钱)
3.漏水问题不保修,爬文看到只要举证成功,是否仍由屋主负责?(渗水部份是否也相同?)
4.稍早检查不动产买卖契约书,并无审阅期等项目供勾选,想询问是否有机会翻盘解约?
(我只确定业务当初填写不动产买卖契约书,有替我们勾选权益契约书已知悉)
非常感谢PttLifeLaw版先进,这次真的学到教训…购屋须谨慎……
万分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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