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妈妈的钱,一直都是我在管理,妈往生后,有开一个间单的家庭会议,时间很赶,
又没经验,大家都没有签名,而且第2天,纪录的本子,找不到了,还好有存到电脑
内(可是只有一面,反面没有),我记得我哥都不说话,但是对分的人数有意见,
最后结论 看法律人数怎么分?
我去法咨,问过那3个人是可以分的,我就把妈遗产分了,事后把我记妈钱的开支
PO家族赖群组
没有外劳的情况下,我照顾我妈的看护费,我哥不同意,起诉状说我盗领,其余的
继承人都知道我的辛苦,都认同,只有哥状告我,妈已经往生,我要怎样证明
妈有说过,我照顾他很辛苦,而且我一个月才拿10K而已,哥的状上写11K,我PO的
帐,我哥没看清楚吗?而且期间也写得不对,多列许多
问题:5/24要法院调解,请问我可否主张,其余继承人都同意我拿工资,少数要服从多
数?我哥乱算我的工期和工资,我可否当庭告他诬告?
告的还有须多条,如果法院判我有的有罪?有的没罪?这样的情况下,诉讼费不该
全由我出吧?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我 解惑或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