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五月十一日周五下午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受伤,我没事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报警后警察到现场量测画图,回警局做笔录,现场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双方皆为白牌摩托车
我行经彰水路两线道速限七十的路段,我于外侧道中间行驶速度约50至60,于一处闪黄灯处,对方由最外侧路肩向内切意图左转,我跟对方距离不多所以我煞住后轮向左偏并鸣放喇叭,但对方速度还是不减,从我的排气管九十度擦撞,我感觉到车位大力晃动,但稳住车身往路肩靠,而对方倒地。
六、问题:对方是有点年纪的老伯了,一开始一口咬定是我撞他,但警察到场后有确实还原事发经过,但是对方到底擦伤并且机车左后照镜全毁,而我人没事,但机车排气管龟裂,
我想请问这情况之下路权是不是在我这边,这能不能够当作谈和解的筹码,家里人要我这周就跟对方和解
想请教各位意见,拜托了
任何意见我都愿意听,请各位不吝赐教,
有任何需要补充的都请尽量说,拜托各位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