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过失伤害前科对未来的影响

楼主: iban (schumi)   2018-05-16 08:42:48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6.7.29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仅轻微受伤,当天急诊医药费为1105,判断为因车祸受到撞击后造成脖子轻微扭伤跟
头晕症状。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皆有,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强制、第三责任财损、超额,对方仅强制险无车体险。
五、事实经过:
当天下午快六点时因我疏忽未注意保持车距车速,于国道上准备下闸道时推撞两部车(当
时闸道出口有管制灯号做流量控管),事发后因两部车乘客都轻伤,我当下觉得保险公司
可处理就都交给保险人员。对方若有联系我都会转知保险人员去回应。
第一部车约在10月底完成出险理赔和解。第二部车车主由于申请代步车,但他的车在厂约
10日即修复,保险公司跟修车场技师皆有告知他可取车,但他不取坚持要保险公司出险他
才取车,但保险公司已回应不会不理赔(因肇事责任100%在我),只是要等交通事故责任
初判表开出后才能办理出险,对方听不进去。拖延一个月后,对方因坚持代步车费用要全
额赔偿,与保险公司谈判不顺,后来保险人员告知我这个过程我也觉得对方很不合理,对
方不只要全额赔偿车损108000元(这点没问题)、医药费1105元(也ok)、代步车40天共
48000元(不合理的要求且保险公司认为顶多赔偿他在厂修车期间的费用)、精神赔偿费2
0000元。由于对方态度强硬且声称一毛不能减否则提告,保险公司人员建议让他提告到调
解庭再来谈和解理赔额度。
就这样经过冗长的程序到了调解庭,对方直接开价加码精神赔偿费15万,其他照旧,且一
毛不能减否则不能和解。对方是以配偶的身份来谈理赔,他太太(车祸当天坐在后座)所
受轻伤根本没有造成什么工作上的影响。我跟保险公司都觉得这个价码不合理,且所谓精
神赔偿是以他的时薪*35小时*1.5倍加班费得出15万。他认为他研究法条、判例、写讼状
皆是以他的下班时间来进行,所以要求这金额很合理。调解委员对于对方请求没有协调,
只要我全额负担把事情解决,当天谈了一个多小时,我方以全部20万为额度,对方坚持30
万不肯降低,最终以调解不成立收场。
后来我收到一张简易判决,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对方不服扬言要让我刑责加重,不
让我躲在保险公司后面,要给我一个教训,所以就提起上诉。
接下来要开庭了,我有问过律师,他是建议我朝和解方向去处理,但对方肯定会继续狮子
大开口,我想我也不会接受。且目前保险公司对于这案子也不太有积极处理的意愿,即使
再次开调解庭,对理赔上来说也不会再提高额度,若和解过程对方继续要求理赔这么高的
金额,恐怕也无法和解。
六、问题:
1.开庭后法官是否会针对对方精神赔偿费去协调合理的数字?
2.倘和解成立是否可以争取改判缓刑?我认为我最多也是赔付对方20万左右,超过我就要
考虑,因为对方以刑逼民勒索理赔我实在不能接受。
3.过失伤害前科影响会很大吗?目前爬文看就是五年内无法申请良民证(对我是没什么差
)、申请移民可能会有影响(我应该也不可能有机会移民),五年后就查不到这个案件纪
录但前科会留着除非特别去查不然是不会有影响。想请教版上大大这样理解是正确的吗?
是否还有其他不良影响。
4.刑事庭若判决确定,民事庭皆交给保险公司出庭,不论判赔内容跟偿付额度多少都是保
险公司付钱对吧?(我额度上是足够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5-16 10:16:00
都可以申请良民证,只是有没有纪录。易科罚金五年内有记录,但没什么影响。除非你这段期间要移民美国或新加坡等外来人口控管严格的国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