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因为我母亲被某人打跟恐吓,在争吵中也有被摔东西也对这些提出毁损告诉
对方也有打人的纪录,却都找黑道把事情搓掉,让人不敢报警
这次事情发生后我母亲有立即验伤,对方也有去验伤也要告我们伤害跟恐吓
近日有收到毁损部份因为没有确切证据而不起诉处份
而伤害部份转往简易法庭了
问题:
想请教几个问题
一、当初我们有录影档交给检察官,内容是他们恐吓我们跟辱骂我们
在检察官询问我母亲时也有问到相关内容,比如说问对方是不是针对我们在骂的之类问题
但是收到的判决书内容完全没提到恐吓的部份,是他们忘记还是会另外再寄??
二、当初我母亲被打的时候,有一些路人答应要帮我们作证,
请问我们要请他们去简易法庭吗??
三、我收到判决书的时候吓一跳,因为上面有很清楚写出两人分别住哪跟几岁及名字
请问这是正常的吗??因为对方都会找小混混打人,所以我们很害怕他们会报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