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公寓大厦管理问题?

楼主: mriky (ky)   2018-05-06 18:14:45
参考公寓大厦管理法,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区权会
主委任期一或二年,得连任一次
但住的大楼由财团法人代表同一人连续作主委已六年
问其它管委说因没人要作所以不换人
问总干事说因第一届是规定一年一任,第二届改二年一任所以重算
其它人去问得到答案有虽同一人但不同届代表不同财团法人
(大楼内有数个相关的财团法人或基金会)所以重算
请问以上答案可以规避法令吗?
因管委会被特定一群人把持,造成公用部分疑被私用或放任非法日租耗损严重
之前已一年多未开区权会,最近要大家多交管理费才开会,少数住户只能交钱?
问市府主管单位只说若未依公寓大厦管理法成立,就不属市府管,需自行提告,
请问有什么法律可以保障呢?
先感谢各位帮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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