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在FB上与网友言语互杠
对方与我年龄相差不到十岁
却故意称呼我为阿姨,
还说我的大头照会让他看了不舒服
(完全无露点或妨害风化的照片)
诸如此类的言语及人身攻击
以及不只一次在短时间内密集标记我的名字
虽然已经关掉通知
但是因为是被标记所以还是会跳出通知
我还是觉得被骚扰了
最后他要我等著被他告
当然我也有攻击他的部份
但没有指名道姓
问题:
请问我如果真的被告的话
可以以什么流程也提告对方?
又如果对方提告后要求将案件转至离他较近的县市
我可以再申请转回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