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祸提告伤害问题

楼主: kknoway (ByMu)   2018-04-04 15:47:39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六、问题:
一、想提问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这里的刑法告诉期
为半年的意思,是说,假设车祸当天报警,是1月15号,那最后
的伤害提告日期是6月14号。不管中间大月31天又或者是二月有28天或29天?
还是说要算足整整180天。不管大小月的意思?
二、因为两方机车擦撞,双方皆有受伤也有验伤。双方皆未提告,
初判表出来。对方是未依规定礼让前车,我方是未注意车前状况。但对方
似乎和解意愿不高。对方很聪明在调解庭的时候,调解委员在的时候表现
的很有和解意愿,实际上却是哭穷,他能和解的金额只有三五千,
连修理摩托车的费用1/3都不够。但是他给调解委员的感觉就是有心和解,
只是两造双方目前还谈不拢这样。感觉是在一直拖延时间,所以想请教的
是如果对方想拖延时间到最后告诉期,然后他能提告我方伤害,
而我方却已超过刑事告诉期,我该注意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感谢法律板各位大大!!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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