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祸能否不调解直接提告?

楼主: york1987 (明华~明华~!!!)   2017-11-10 14:49:16
一、车祸发生日期:
106.09.16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为大型重机双载,驾驶及乘客均有受伤有验伤
对方驾驶汽车无体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做笔录,我方车辆未被移动,对方车辆在撞击后有移动
(对方自述在撞击后将车辆又往前开了一些,现场图有备注这点)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有车体险、第三责任险
对方只有强制险,均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106.9.16 晚上七点我骑大型重机载女友返家,对方是汽车要左转上交流道
双方的号志都是绿灯,路口无左转专用灯号,我距离路口约20公尺时
对方突然从自己车道左转出来,整辆车占据我的车道2/3并停下来,
我紧急煞车但已无法煞停,撞上对方车辆车头左前方。
当下路人看到后即报警并送医检查,X光初步检查没异样,
我及女友均为几处小挫伤,笔录在医院做完后对方也有电话联络
我是左膝比较严重,无法弯曲,虽然当下送医的医院说X光片无异样
但求谨慎起见我在9/19又到另一家医院再照一次。
结果发现是胫骨撕脱性骨折
(左膝后十字韧带连接在胫骨上的骨头断裂,等同后十字韧带也脱离)
经过评估后我决定转到较大的医学中心动关节镜手术 9/25入院 9/28出院
手术后戴了一个月的膝关节支架,要靠助行器走路,至今左脚还无法弯曲超过90度
也无法完全伸直,还在持续回诊及每天复健,医师诊断书上也注明宜休养三个月。
所幸我女友无大碍,只有些许小挫伤及韧带发炎。
初判表结果: 我方无明显违规事实,对方直行车未礼让直行车,
也就是说我这边的保险公司判定对方是全责,所以对方车损只能由她自己负担。
车损的部份: 我的车子拖回原厂估价后维修需要27万
有保车体乙式险,但保险的维修金额上限是23万
若不维修也可以,全损报废是30万,都是由保险公司跟对方代位求偿的。
体伤的部份就如上面所述,在出院后我跟对方要求3个月薪资损失(取整数9万)
精神赔偿25万及财务损失5万,加起来共39万。
对方一开始就表明自身经济状况不好,还有小孩要养
但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开车方式哪里有问题,初判表结果出来后
她依然认为是我去撞她的,她不懂为什么只有她是主要肇事因素。
但考量到她姿态很软,
所以这部份我是开给对方砍价的,我的底价是20万(除了车损以外的赔偿)
但是跟对方沟通后,对方表示全部只愿意赔20万(含车损)
我就跟她提,光车损保险跟她代位求偿维修的金额就已经23万,
若我选择报废金额更高是30万,全部只赔20万是否太不合理?
言下意思就是车损我要自己修,我受伤的部份也要我自己全部承担?
她表示:对不起,我不是不负责,但我就是没有办法,我付不出来。
一点喊价的意愿都没有。
若私下沟通的结果,双方的认知金额差距已经这么大,还有需要再申请调解委员会吗?
本来我是不想跑法院的,我很怕麻烦
但这几次的沟通过程,我发现她在知道我自己有保险后
就想要叫我自己出险自己吞,这样她就可以不用赔我了。
所以我后来就想要直接提告了,因为即便上调解我觉得99%也是同样的结果。
能够双方和解的机率实在低的可以。
六、问题:
1.是否可以跳过申请调解直接到地检署提告? 若没有对方的地址也能到地检署提告吗?
2.提告前我是否还需要再申请车祸鉴定? 申请鉴定的费用是由原告负担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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