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购物网站标错价~真的可以要求业者出货吗?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19:55:05
事实经过:
朋友在某3C电商用约40元的价格买进市值共40万左右的商品
已用信用卡及ATM付款完成,网站有付款成功的标示
朋友也把相关图片及讯息都留存了
接着电商打电话来说订单不成立
坚持说他们订单上有标明
"此次订单不代表本次交易或契约已成立,网站保留是否接受订单之权利。 "
朋友表明等星期一消保官有上班再说,暂时就这样
问题:
因为去年有修法,网站业者标错价也是得履行出货
所以想问一下版大们,就我朋友这个情况来说真的要厂商出货的话
除了消保官那边的咨询之外,其他的流程大概要怎么跑
因为对这块不是很了才请教各位
(大概会有人说这是贪心吧,不过朋友还是想知道该如何做最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7-10-01 20:05:00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01 20:08:00
提起民事诉讼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0:10:00
所以现在是先跟业者协商要求他们出货 如果没办法的话找消保官调解 再不行的话走民事诉讼 这样流程对吗?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01 20:15:00
差不多,消保那边只能罚罚钱,要促使对方履行契约还是得上法院。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0:16:00
谢谢J大的回答 我再转给我朋友看 再次感谢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0-01 20:17:00
差一万倍,你会败诉。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0:22:00
所以说零售业定型化契约上面写的得出货~走到法官那边一样会因为价差过大败诉~这样解读对吗?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7-10-01 20:30:00
你们诉状打算怎么写 深信该批市值40万的物品为40元而欣然下单 钜料厂商失信拒不出货 这样?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01 20:35:00
要约、要约的引诱、确认机制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0:36:00
因为朋友之前的帐号有加该网站的VIP~据他所说价格只有他们有加VIP的会员才看得到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01 20:36:00
我也不觉得你们会赢,当然如果有钱有闲你们可以试试打官司。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0:41:00
所以说去年规定的那条法律也是非100%适用就对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0-01 21:53:00
零售业定型化契约条款并非你所理解的那样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1:59:00
烦请楼上指点 这部分我朋友真的不懂 我也是一知半解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1 22:02:00
很简单 显然错误不能主张咩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2:18:00
那这样换个方式问好了 既然都是标错价 去年修订过后的法在怎样的标错价之下可以成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0-01 22:22:00
差一万倍,不可能,你可以试试法院的见解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2:24:00
所以说如果差个1-2倍是有可能打结是了 那上星期25万电视标错价也同样价差过高不成立囉?更正 差1-2倍有可能成立是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0-01 22:25:00
显然错误是不可能主张的,讨论几倍没意义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1 22:35:00
所以显然错误的标准尺是法官判定的吗?不好意思小弟跟朋友们都是法律白痴所以问题很多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1 23:57:00
你直接说标价跟金额到底分别多少 大家来看看 这不是法律问题 是一般人运用理性都会有的正常价值判断 不用想那么复杂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2 00:44:00
好的 谢谢各位大德的解释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2 07:28:00
我只能说,消保官这件事情也不会支持你们包括打官司民事你要先缴裁判费第一庭至少先缴4000左右然后你没把请律师一次先喷个7-8万在第一次你可以自己提出 但你要自己面对开庭的压力如果你朋友都法律白痴 劝还是别贪心坑人家去法院包被洗脸 如果你觉得平常时间真的很闲这样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0-02 12:51:00
依民法第88条、第91条但书,业者得因意思表示内容错换而撤销,并且不必负赔偿责任。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10-02 15:43:00
厂家可以依据民法规定直接请求撤销处理就好,与其跟厂商凹照价出货不如跟对方借此议价或讨论其他处理方式会比较实际点.
楼主: hix020421680 (※吸喀湿※)   2017-10-02 19:32:00
今天听到该网站致电给我朋友说一声我们要取消订单了我朋友没答应他们也照样取消 啧啧
作者: yesohya   2017-10-02 22:00:00
这种正常人一看就知标错连电话通知都不用更别说征求同意一封MAIL就搞定还浪费人力算好业者了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7-10-02 22:01:00
网络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第五点是讲确认机制跟履行,你的case我认为连交易确认是否完成都有争议
作者: tom222 (益成)   2017-10-05 16:54:00
自己赚40万去买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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