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害名誉的声请转移管辖疑问

楼主: yisyun (yisyun)   2017-08-23 10:43:40
事实经过:
我收到一封传票,写着他字案妨碍名誉案,打电话询问检察事务官,事务官告知原告是我朋友的朋友,但是我没有印象与他起过争执,而且最近一次跟原告碰面也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所以我完全想不透被告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是希望可以声请转移管辖,虽然打电话问过事务官,事务官说不行,但我还是会寄出正式的声请状。
问题:
目前苦恼的点在于:
1.案号案由是A股,但是传票右上角写着检察官指挥B股检察事务官询问。我的声请状该寄给A股还是B股呢?
2.传票上写着9天后会在北部地方法院开侦查庭,假设我今天将声请状寄出,两天后北部地方法院收到了。但是如果侦查庭开庭的前一天都没消息,打电话给事务官也表明还没确定可以转移,我是不是依然得跑一趟北部地方法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23 10:52:00
1a股2是。用被告居所地为由声请移转管辖基本上不会过,不过试试也无妨毕竟检察署的内规就摆在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23 16:37:00
告诉人陈称的妨碍名誉的行为地,是那个地检署?
楼主: yisyun (yisyun)   2017-08-23 21:02:00
感谢J大,已寄信给检察署,剩下的就是碰运气了A大,地检署的地点有寄信跟您说明了,谢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