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4/12/XX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汽车方保险公司后来代位求偿
五、事实经过:
笔录内容:
机车发动未行驶,驾驶人用人力方式将该部重机车倒车。
两方车行驶在慢车道上,停等红灯当时汽车发动未行驶。
一方车后车尾与二方车前方车头发生擦撞。
(笔录内容有关路口叙述部分省略,一方为机车,二方为汽车)
原PO是机车方,简单说我在停红灯时,因为重心导致机车往后"倒车"约5~10CM(不太确定)
当时在慢车道,后方有一台汽车也在停等红灯,我就碰到他车牌。
一开始我马上道歉但他实在很凶所以就有点不爽于是乎就备案了。
隔了将近一年我收到起诉状,对方在105年1月提告。
重点是
起诉状内容有一大项是"受损照片数纸"
里面的照片跟交通大队存盘照片完全不符,甚至还有大面积损伤。
那些照片看起来是在保养厂拍的,背景跟当时完全不同。
因此要求我赔偿1万多(我只是轻碰车牌.....)
我有存当时相片,也跟交通大队申请了存盘的初判表跟彩色相片。
六、问题:
因为即将上调解庭了,
想请教是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初判表内容责任归属是我
但我是人力倒车,我认为跟他要求赔偿事实不符,因为它整个保险杆都施工了。
但我只有碰车牌,照片上有当时碰到后我跟汽车的方位。
另位因为我是碰到车牌,但对方要求赔偿的损坏照片跟事实不符,
请问这样有构成违造文书吗?
问这些问题只希望能保护自己..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