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手机遗失已找到但目前无法取回

楼主: newokly (Euniceyou)   2016-12-21 13:06:47
事实经过:
家人某日外出吃东西后发现手机遗失了,当下也赶紧至警局报案,数月后收到一封mail要我提供appstore的密码可让他重置手机(家人遗失的手机是iphone
),当下便想到是那支遗失的iPhone,并马上通知警察,后来警察要我们私下合解,但因对方坚持他不还手机,因为他说他是在露天拍卖买的,买来时手机损坏是自己买点材料维修准备自用,循线找到最原始捡到手机的人,他是一位资源回收老伯,老伯说他看到手机这么破烂应该是没人要的了所以用$100卖给B,B之后拿到露天拍卖已1990的价格卖给C,而C就是联系家人的人,后来法院是判不起诉,因A非恶意侵占,以此结案。
问题:
我的问题是若今天只是要取回家人的手机还有什么方法?
起诉书上有说若有异议要在7日内以书面提出,请问这部分需要上诉吗?要怎么写书状才好,我的目的只想拿回家人原有的手机而已...没有要搞的这么复杂...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6-12-21 13:18:00
手机拿不回来了 但可以向A请求损害赔偿除非有办法证明B知道A无权占有还向A买手机还有C知道B的上述情形还向B买这支手机不然C只要主张民法801.948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就好了或者用民法950向C买回也许也是一个方法
楼主: newokly (Euniceyou)   2016-12-21 14:10:00
用民法950向C买回 是用C当初在拍卖网上的买假买回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1 16:19:00
你用949,对方主张950,你用对方交易价格就可取回。公开交易场所及价格由对方证明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6-12-21 16:44:00
所以我买赃物时只要不多问就变善意第三人了?
楼主: newokly (Euniceyou)   2016-12-21 17:12:00
真的...台湾法律感觉保护坏人 哭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1 17:52:00
并不是这样。你也可以质疑他是否是善意,或者更厉害的举反证证明他恶意
作者: heart1646 (Abera)   2016-12-21 20:13:00
顺带一问,如果手机上还留有原主的资料C打开来看算不算妨碍秘密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6-12-21 21:35:00
这比较像是保护交易安全 不然买东西还要三思这东西是不是赃物谁还敢交易很难说C是妨害秘密 除非有办法证明C是恶意不然对方只要主张是检查买的手机就不符合无故的要件了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12-21 22:05:00
不是法律保护坏人 是一堆人自以为自己是好人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6-12-22 00:14:00
法律就是保护懂法的坏人,一堆人还只会怪别人。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22 00:52:00
你只要知道买的是赃物就不会是善意的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12-22 10:50:00
你也可以直接远端锁机,叫C去找B退货还钱,再用100元和B买回
作者: li118 (lithebest)   2016-12-22 16:52:00
不然手机还你亏损不就转嫁到C手上? 当然是跟A求偿啊
楼主: newokly (Euniceyou)   2016-12-22 18:15:00
目前...已死心拿回手机 因判决书上说家人没有积极的证据去告A侵占遗失物故不起诉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2 18:57:00
法律有解,只是成本太高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6-12-22 21:21:00
刑事不行还能走民事 最坏就是别解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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