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可否以借贷方式避免姐妹来争遗产?

楼主: begay (Be Gay~要 快乐~)   2016-12-20 20:06:33
事实经过:
小弟目前所面临的状况,
就是与母亲(父亲已往生)目前同住的这一幢自有透天厝,
虽说价值不高,但毕竟在早些年也是母亲省吃俭用打拼买的
是故当初房屋是直接以母亲的名义购买
姐妹们都已出嫁,先前,二姐与母亲的关系处的紧张,
二姐也直接跟母亲放话说:这幢房子她也有份,她一定会要来分
以母亲的立场,当然不会想要给她
所以多年来,她俩的关系就时好时坏,
母亲也曾想过直接把姐妹们都找来签切结书,放弃继承
当然都不了了之
其实对于我而言,我会认为那是长辈打拼的成果
我并不会想要,我也不想去处理这样的问题
只是母亲就不甘愿哪天她走后,房子我二姐也想分,
她就只想留给儿子
目前的状况是:
原本我已经打定花个二三十万,自己去办赠与
(母亲先前也曾提及说她要出所有的费用,就是不想让二姐有机会)
拖到现在,
妹妹却因为夫家因素,现在把她与先生的公司登记在我家
所以,现在已经没有自用住宅的优惠,
一查要缴的土地增值税,从自用的十三万多,激增到四十三万多,
再加有的没有的规费,我想,五六十万应该跑不掉吧?
花这笔钱,还真的蛮不值得的。
问题:
我的问题是:
如果说,我跟我妈有借贷关系,先行立下借据,
等我妈往生要办理继承时,
若说我姐出来想要分她的那一份,
是否可以拿出这一份借据指明,
当初借据已书明,若未能还款则以房屋作为抵押
至少除了特留份母亲可以主张给我以外,
应继份的部份就直接就比例来处理
若说二姐要分这幢房子的话,
就应该也要先处理掉这笔借款的部份
不知道这样子的想像是否可行?
当然知道,若走到法律部份,很像是不构成直接的证据吧?
只是希望能够借此让二姐放弃继承
不然,这样一笔五六十万的支出,还真的是不值得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eart1646 (Abera)   2016-12-20 21:43:00
这算混同吗..?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12-20 22:18:00
既然打算花钱,找律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20 23:10:00
这叫做诈害债权,是犯罪。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0 23:35:00
纵抛弃继承也无效;借贷亦无效。实务上有方法解,要律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