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在几年前顶下一间老火锅店,同年注册商标通过。
隔年出现一间自称自己才是真正的老店的新开店,一开始只是用口耳相传的方式,向上门的客人说自己才是正牌。
今年变本加厉,在他的店内以整面墙的印刷海报,宣称自己代表正宗。
这个月更透过网络部落客撰写文章,文章标题写他的店名,再以(原某某店)的方式,宣传自己。
我已经透过网络截图,留存纪录,准备与商标法律事务所洽商研究这件事。
问题:
我除了商标法,还有什么法规可以让他收到处罚?
先感谢各位帮 我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