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年中本人自前单位离职,单位104年度考绩人评于105年初召开,于10
月左右公告,通常考绩奖金会先入户可以看出端倪。105年底公告晋升人事
命令,本人符合晋升的考绩要求,虽已离职,但该人事命令乃追溯自105年
1月开始任免,期间本人仍在职,可否主张要求晋升人令?
又105年在职期间,由两位参加人评会同事知悉,一位在104年因生产
缘故,告假二个月(产假),单位人评会主席以是之故,坚持给该女性职员
乙等考绩,因此该职员应无法顺利与其他同期同事一起晋升,未料105年底
晋升人事命令竟含她在内。本人怀疑自年初人评会至10月公告考绩,中间
有将近一年的空窗绑架期,又本人在年中离职,可能有偷天换日之嫌。
问题:
如前所述,无法取得内部文件,应循何管道救济?向行政法院提起诉愿?
还是应该直接向单位追究?如此正面冲突会否给予他们消灭迹证的机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