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与健身房签订私人教练契约(共36堂课),分成两张合约
第一张为11堂课,合约起迄日为2016/8/29~2016/10/11
第二张契约为25堂课,合约起迄日为2016/8/29~2016/12/6
至今只上过两堂课
合约上有规定需于会藉存续期间,得购买和使用教练课程
会藉因届满而到期/提前终止/因故解除时,本合约即视为
到期或终止或解除。目前已决定终止会藉
问题:
1.第一份合约是否因合约已到期而无争执空间,不能申请退费?
2.第二份合约尚未到期,是否可以依此申请全额或部分退费(扣除已上的两堂课)
麻烦高手解答,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