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6/11/12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对方坐救护车 我自行前往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保持原样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险 对方不确定
五、事实经过:
我直行时速大约50-60km,对方开车停在路边黄线外要回转(双黄线)
当时我骑摩托车直行对方突然回转连看都不看,我朋友骑在我后方我们两个人都看到他越开越出来
于是按喇叭对方不理会我骑第一台结果撞上他左侧,对方一下车就跟我说他有喝酒别报警要多少要给我
当下我朋友就报警没理会他,警察来就酒测我是0对方到医院后酒测值为0.30
今天车子估价单出来后打给对方他说我骑100多...但那在一个路口过后我不可能骑到一百多除非我不要命,我当时时速只有约50-60,且若一百多我不可能只有这点擦伤
六、问题:
对方说礼拜五要出来谈
我要准备不能上班的薪资、就医收据、机车估价单
若对方坚持要胡扯我骑过快,我朋友在我后方是否能当证人
因对方酒驾是否谈不拢就直接告伤害还是有其他圆满落幕方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