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5年8月18日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处理,现场应该算没破坏(对方本来移车,被我阻止)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当时是半夜,对方当下没联络,只说明天他会去办出险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当时我停路边停车格,因为我停比较出来但是是静止不动的状态,对方从后方要开出来,去撞到我保杆,当下有报警,警察也说是民事诉讼,对方也说要办出险,可是我等一个礼拜没接到保险的电话,打给对方也不接,后来查到他根本办出险,调解当天也没到,调解当天虽然有接电话,但是他说他不知道要调解,资料上面留的地址是假的所以不知道,当下我透过电话跟他谈,他说他有跟车行说要办出险,是车行没帮他办,谈到后来他要求我出三分之一,我不肯,我要求烤漆重烤才不会有色差,他不要,硬是说去他朋友那用局部烤漆就可以了,不然就告他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六、问题:
我想请问的是,
我能拿三联单去跟对方保险申请出险吗?
可以有办法找到他的车行吗?
走法院老车是不是吃亏?
万一真的打官司了,那假如我胜诉,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付律师费跟一些精神赔偿的部分赔偿?
发生车祸地点在台南,那如果我提告,请问会在哪里开庭?
有没有办法可以他办出险或现金付一付的方法?
谢谢各位耐心看完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