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上个月出游遇到狂按喇叭的驾驶,因此我念了一句"路是你家开的喔"
然后对方即下车对我狂骂5字经,且威吓"没看过坏人喔"
并取下车后天线作势要攻击,当时路上游客很多
我马上拿出手机摄影,之后并报警,双方都有到警局作笔录
当时警方有调解是否确定要告诉,我表示对方现在诚恳向我道歉我就当没发生过
但对方坚决不肯,还表示顶多就公然污辱,不是什么大事
因此我提出公然污辱与恐吓的告诉
现在收到法院传票,通知我带上视讯,前往开庭
我掌握的证据为两段非常清晰明白视讯,
一段包含路人、对我骂5字经、威吓"没看过坏人喔"的过程
另一段为作势要攻击我,然后被路人拉开,武器(天线)被他老婆拿走收起的过程
问题:
问题1:听说检察官会先开调解庭,但我不确定恐吓是否可以调解(好像是公诉,所以不能撤告?)
如果调解的话,我的条件是向我道歉(要有书面及视讯)、赔偿金
(来回车费、出庭请假、污辱、败兴、浪费时间与精力等精神赔偿约16800)
问题2:这样的条件还算恰当吗?
问题3:若对方坚持不同意,是否就上法院了?我的证据会胜诉的机率高吗?
问题4:上法院是否就要请律师?还有额外花费?
因此是否会建议我在调解时委屈自己,尽量别走上法院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