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爸爸在上个月往生了,经查财产跟联征记录负债>资产。因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民间欠债
,我跟家人们都办了 抛弃继承。(10/3送件)
同时,爸爸生前约ㄧ个月住院的医疗险(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因为业务员太晚送件,还来
不及送件,爸爸就走了。后来我问业务员,那这些还可以送吗? 业务员说可以只要第一
顺位继承人亲签就可以申请。(9/30送件)
问题:
我的问题是,因为我已经办了抛弃继承,是不是那笔医疗险理赔就不该去申请?
很怕中间有抵触到法规,还要再重新办理或补件会很麻烦。
麻烦大家帮忙解惑了...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