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算是公共危险罪吗?

楼主: j72216 (黄小宝)   2016-09-26 20:21:48
一、车祸发生日期:
这个月9/3。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妈受伤 手血肿,膝盖缝10针。
对方开车,所以没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警察有拍照。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有保险,不过我妈没有驾照所以保险不帮我们理赔对方。
五、事实发生:
我妈闯红灯撞上对方汽车
六、问题:
因为我妈没驾照又闯红灯,所以在肇事责任我们是没有任何异议。
只是对方联络我们说,他不想等调解委员会,希望可以找第三方调解,如警察局等等。
可是因为我们家之前发生车祸事件都是走调解委员会(我们也不懂,上网看都是说要到调
解委员会处理好才不会有莫名的后续),这次对方却坚持说他不想等调解委员会(他解释委
员会时间要排很久),他说叫我们尽快准备好一万四给他牵车(他也没跟我们询问价格就已
经修好了),我们表示希望可以走调解委员会避免有不必要的麻烦,对方就开始跟我们说
如果不尽快和解,我妈是闯红灯有公共危险罪,到时候我们会很麻烦。
我是想询问,虽然我妈闯红灯,可是对方也没受伤,我妈也没酒驾,我们想法是把红单缴
一缴再到调解委员会和解就好了,请问我们这做法,会有什么公共危险罪的问题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6-09-26 20:34:00
虽然你没说对方那边坏掉 不过只开14000算是很合理吧
作者: yobdc3692581 (jade)   2016-09-26 20:59:00
去找警察看当时拍的照片 应该可以看出车损部位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26 20:59:00
不会,如果这样就公共危险,台湾人有半数在法院&监狱赔车损的费用,跟对方拿单子实报实销
作者: sweetywa (wa)   2016-09-27 00:07:00
调解不成要走法院一万四算少了没驾照闯红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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