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某作家在某杂志刊登一篇文章, 该文章内容类似自身反省文,
但因之前跟作者有过纷争, 其实该文章背后是一篇影射文,
其中指控小弟/小妹诸多问题, 例如恶言相向等, 绝大部分都充斥着他的妄想,
小弟/小妹看过文章之后觉得与事实不符, 但文章又无指名道姓,
只有写旁边座位的同事, 但是他旁边座位的同事只有我一个= =,
文章还有写出小弟/小妹为主任的儿子/女儿,
8月阴错阳差看到该篇文章, 杂志是去年12月出版的....
问题:
杂志出刊到现在, 时间已经超过半年, 还可以提告吗?8月才看到文章
这种明显影射的案例, 感觉不告他实在说不过去, 搜寻网络资料后,
看能不能要求他赔偿一万元+道歉?
可以告杂志社吗? 告杂志社赔偿会不会比较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