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巷口车祸

楼主: Zhwl8675 (阿秜)   2016-08-18 23:06:00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6/08/1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有验伤,右手挫伤并右手食指瘀伤
对方:没明确告知,只传短信表示走路还是很痛(哪里痛、什么伤不知)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1.当下有报警、作笔录
2.我的机车完全没移动;对方在擦撞后有稍稍挪动龙头查看机车前轮状况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没保险、强制险过期
对方:有强制险
没有连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http://imgur.com/a/X4qBu图
1.双方行使道路大小:小巷中的小路口(小路约两台摩托车并行宽度)
无任何交通号志、黄白红线等
2.车速:我25~30; 对方:不清(对方未说出明确数字)
3.路权:没有任何交通号志的小路,我不清楚如何判定路权
4.证人:无
5.变换车道:无
6.过程:
今早骑车行经平常行走的小路(如图),由于我知道此路口常有车速极快的骑士
因此我车速控制在25~30之间,到了路口我有稍微再减速
我想我车速不高,因此未仔细看路口的凸面镜确认清楚是否仍有直行的机车车
就继续往前行驶,突然就和一辆直行的机车撞上
7.控告情况:目前尚未走法院
六、问题:
1.车祸发生当下,我向对方说“你车速也太快”,
对方回我“可是你要转弯哎,转弯应该要让直线好吗”
言下之意应是认为我必须负担100%的责任。
想请问在这种无任何交通号志的小路,是否垂直的双方都应该减速确定有无来车?
2.现在我的机车没什么状况,只有右手有伤
对方擦撞当下右脚膝盖被夹住
并且坚持他前轮上方的车壳损毁(掉漆,一条像被利器画过的长线)是车祸造成
要我负担全部的维修金额和医药费
想问现在是受伤面积比较大和车损比较明显的一方自己就完全没有责任?
3.今天到警局作笔录时,警察只有问对方要不要提告?却没有问我要不要提告?
这个意思是警察也认为这起事故所有责任都在我的身上?
4.我回家上网查才知道,到警局做完笔录之后要双方都看过并且没问题才签名
但今天在警局,我们俩分开做完笔录,警察并没有让我们看过双方的口供
直接让我们各自看完自己陈述的内容,要我们确定无误签名
请问这个陈序上是否有瑕疵?
5.目前对方很积极和我连系,讨论机车维修费和医药费的赔偿(可能怕我跑了不赔)
对方表示想要赶快让事情告一段,我们才好合解
依照上述这个情形,合谈对我比较有利还是对他?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19 00:05:00
你可以利用imgur之类的图床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8-19 03:02:00
你本来只能看到自己的笔录 这没有瑕疵你是在哪里查到可以互相看笔录的?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19 11:30:00
如果没有其他标志或标线 这种T字路口应该符合右方来车优先?如果符合的话 你是有路权的那方至于转弯车礼让直行车 这条件是双方为对向车道所以你只需要搞清楚这个路口有没有主支线道或是有任何标志号志标线指明此地路权很多人会把 转弯车礼让直行车 用到所有情况等等 我错了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02-1-2如果依这条来看 你没有路权私下和解->调解->法院->调解->法院 顺序好像是这样转弯车让直行车 刚刚看 在台湾规定并不只是对向车道私下和解如果你不愿意接受对方要求 那就上调解你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所有医疗/维修单据有报警应该会有初判表 然后你可以申请肇事责任鉴定如果这样 在调解中就可以要求依肇事责任负担赔偿责任如果调解不成 才会上法院 然后法官会再问你们要不要调解 然后就再调解一次 再不成就是法院对方如果用刑+民告你 就会面对过失伤害 +民事赔偿的诉讼 结果就看法官怎么判帮你做笔录的警察没跟你说吗?你可以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尤其是第13条车道都是1 你转弯 他直行 你路权<他路权 我是这样看但是都有报警了 路权应该可以在初判表出来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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