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目前任职于社区大楼保全,工作服务项目包含保管住户现金转交的工作,于前天晚上一
名男子自称某住户的朋友,要前来替他领取物品,我检查保管物品并无物品只剩现金,因
此向他询问物品为何?是否为现金?他回答是的没错要领取6000元,我检查后的确有一笔
6000元的现金要转交出去,并向他确认转交清单资料他也说没错,我便将现金转交给他,
到昨日晚上,真正的领取者前来领取6000现款,我才发觉昨天被骗了,并立即前往派出所
报案,但承办员警表示我并非直接受害人,因此无法接受办理,要我联络真正要领取的小
姐
一同前来才能报案。
问题:
我有需要先赔偿6000元给真正要领取的那位小姐吗?另外我可能还需要负担什么刑事或民
事责任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