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请问资遣理由为态度冷漠是否合法

楼主: nightone1022 (夜哥)   2016-07-23 18:33:10
事实经过:
我是做婚宴相关的行业,2013至2015为企划人员,今年初转为同部门业务人员
去年公司部门举办了一堂课程,因外聘老师觉得我态度高傲冷漠(我大多面无表情...)
因此老师中间有言语上的挑衅和羞辱我,但我没有口语争吵回应
课程后公司高层常说我的部门冷漠高傲导致公司业绩不好
今年(2016年5月) 新主管来到我的部门
我未曾对她有态度不佳或口语上的怒骂口语怒骂的行为
只是比较冷漠且不热络,主管多次说希望我态度上更热络等等
上周公司总部人员及公司董事长女儿对各间分店礼宾部门做一对一访谈
主要内容多是询问:公司是否有哪里需要改进、是否想要调店、对我自身的能力期许等
访谈完后,昨日遭主管约谈
告知因为觉得从去年八课程到这次访谈
总部人员认为我一对一访谈前十分钟依然让他们感到冷漠,觉得我的态度没有进步
因此决定资遣我。
问题:
1. 想请问因为这样的理由被资遣是合法的吗,因为他们所谓的冷漠并非指我对客人
而是指我对公司总部人员的访谈感觉
且身任业务时,也未曾收到资讯告知我有客人客诉觉得我态度冷漠
2. 昨日(2016/7/22)主管与我谈起资遣费时
主要是说我做到2016/7/31,依照法令规定的30天提前告知谋职期
每一周补助两天有薪假 + 我本身的年假7天 + 月休8天
告知我可以做到7/31,8/1 - 8/31不用上班但仍可领取八月份整月薪水
另外再加上我约三年的年资换算的薪水,即是我的资遣费
关于年资部分想请问,一年等于0.5个月,年资三年等于1.5个月
但我们公司是一个月分两次领,一次是该月5号,另一次是该月20号,且金额大小不同
举例来说假如果月薪30000:5号会领20000、20号会领10000
请问公司应该给我的年资资费是不是应该要是30000*1.5
而非20000*1.5或10000*1.5
不好意思因为查了许多相关资讯,还是想请教大家的建议
朋友和家人一直希望我提告,因为觉得资遣理由不合理,目前也还在研究提告程序中
有任何需要我补充的请提醒我,谢谢大家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7-23 18:34:00
"导致公司业绩不好" 这是理由 你啥原因造成业绩不好不重要 妳画错重点了"业绩不好"→劳基法11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符合就是合法资遣 妳啥原因"业绩不好"不重要业绩不好是事实就够了资遣理由是业绩不好不是态度冷漠她觉得是态度导致结果错了是大环境不好 一样是业绩不好有亏损或业务萎缩就可以资遣 能不能用这资遣是看事实有没有亏损或萎缩 而不是看理由 妳弄错重点了 =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7-23 19:03:00
你作业务态度高傲冷漠...也不用11条2项 直接用第五项就好...就不适任啊= =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7-23 19:04:00
业务真有紧缩 要挑谁资遣是资方的自由 理由都不需要就是算总业绩所以可以自由挑人资遣 XD算个人就有那种年纪大是业绩榜上有名的被判非法资遣的她说业绩不好 那就看业绩不好是真是假啊 =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3 20:26:00
就算打赢,你自己待的下去吗?你要去评估看看,所耗费时间金钱跟能回收的;这种案件有机会赢,但纯爽律师而已。另外,资遣费是平均工资휱.5。
作者: hotwingking (难用的3.5G)   2016-07-23 21:50:00
若不喜欢与人相处 其实不该转业务职业务工作更是团队工作 不是只管自己的事就好
作者: test8888b (kk)   2016-07-23 22:55:00
你不是担任业务,找个适合的工作资遣要依法办理,有少找劳工局帮忙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7-24 08:50:00
如果你个人业绩没下滑或增加,可以和公司谈,人资明明有更好做法皆大欢喜却不用,真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4 10:10:00
那就确认1.资遣费2.劳保是否投保足额3.劳退新制足额提缴4.离职做好交接5.拿非自愿性离职证明(劳动部有格式)最后一个可以转介就业、申请补助,要记得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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