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5/07/11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机车):无,
对方(机车):有,送医后A医院说先观察一周再决定是否开刀;隔天到B医院,医生说开刀,
所以对方决定开刀。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强制险,对方不确定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无号志路口两线道的右边车道,发生在中线偏右,无变换车道,车速没有概念因为行进中
,但是因为是转弯中又车多,是慢速且随时可以停住的;我机车右转后听到后方有声音,
发现后方机车跌倒,因为有听到声音一开始吓到以为我擦撞对方,便赶快停车下来,但是
其实我车已经右转且完全没有擦撞感觉,车壳等也没有任何痕迹。对方车倒地,但无车痕
,我也不知道他怎么倒的.
六、问题:
对方没有要求医药赔偿,仅要求和解书.强制险及车损,我跟他说我可以确定我没有撞到
人,且我的车子也没有任何痕迹,一开始他说我轮胎有擦到他轮胎,但是他不确定是不是
我的车,所以他标示车损部分也不会跟我求偿,仅要求和解书及强制险。我的问题是,这
样如果我签了和解书,是否就表示我是肇事者呢?
现场没有监视器,所以也没办法证明我没有撞到他,警方也说这肇责任无法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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