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爷爷已经高龄92岁,已无法行走
2年半前,住家里因身上有严重褥疮,进入医院治疗,出院后住进特殊疗养院
两年半来,每个月要花5~6万,实在是家里沈重的负担
爷爷有5个小孩,目前却只有我家在负担此笔费用。
之前分奶奶家产的时候,各家也是跑出来分财产,现在却都不闻不问
问题:
想请问,这两年半来我家付出的钱,是否能透过法律请大家平均分担??
假设有类似的法条的话,是否容易胜诉??
因为用讲的没有人愿意出钱...
在麻烦大家帮忙看一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