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它] 买卖房屋地政发补正函卖方不配合?

楼主: NUNUNU (Ptt-Charity欢迎你)   2016-06-30 21:02:41
手机回文,若有编辑失误请见谅。
关于原po的状况,很多网友有推文说如果找仲介就是仲介会处理。其实我蛮推荐买方找仲
介的,毕竟仲介费比较低XD
不过这是题外话,现况就是原PO没找仲介。
回到原PO的问题,其实有些小因素挺关键的:例如你们有没有办履保?合约详细内容怎样
?现况说明书内容?如果打散重来,是买方比较希望买还是卖方比较希望卖?等等。。。

这些因素都影响谈判,因为这毕竟是买卖双方价值认定差异很小的一个case(一平方公尺
?)。我建议你们可以尝试谈谈看。如果你想要参考对你较为有利的法规,民法348那附
近的法规试试看。
希望会对你有帮助。
作者: supermouse   2016-06-30 23:46:00
只有办价金信托专户 合约内容没写到要过X地号 现况说明屋主也没讲到X地号 现在屋主似乎不想卖了我还是想买 不然至少也该赔我点违约金吧...XD谢谢各位的意见!!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6-30 23:55:00
先把使用执照找出来,查清楚产权再说。
作者: supermouse   2016-06-30 23:59:00
代书说应该是同一建筑基地 我自己也有调建筑执照存根不过实在看不太懂 因为他地号有重测过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7-01 00:02:00
基地号重测,可以查出来,不会就请地政士帮你查。不然查楼上或楼上相同位置、坪数差不多的建物登记簿誊本看看,如果有设定抵押权的话,可能可以查到共同担保的基地地号。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6-30 21:33:00
你完全没抓到重点。是因为无法过户啊!
楼主: NUNUNU (Ptt-Charity欢迎你)   2016-06-30 21:42:00
嗯 我知道阿 被开补正了嘛 所以才建议谈一谈 就可以补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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