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6/05/25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都有受伤 对方擦伤
我方有脑震荡 四肢受伤 大面积黑青 但无住院 第二天头痛到挂急诊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作笔录 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只有强制险 我方强制险和第三人责任险都有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绿灯时 我直行 对方准备左转
对方车速太快闪避不及
但是我在做笔录时 因为身体很痛所以没想太多
身体比较好之后才想到 对方其实准备左转时后 就已经跨到我方车道了
http://imgur.com/rTEL9fP 大概是我黑色画的箭头这样..
但来不及了...笔录做了
目前初判出来 上面写说
对方:
1.转弯车应该让直行车先行 2.驾驶自述行车速度已逾肇事地点行车限速
(我那时候在急诊听到他自己跟警察说他骑到80)
我方:
疏未注意车前状态
六、问题:
之前警察有帮我调阅监视器 但是太远看不清楚
警察跟我说 因为双方都挂彩 官司也很难打 所以叫我去调解
有叫我写一份申请书 他帮我拿给公所(?) 公所今天已经发函下来了 下礼拜会调解
因为我真的不想赔任何钱 我真的已经有减速了 对方感觉那时根本没刹车
对方修车钱17000左右 我方修13000左右
我方目前医药费大概5000以上 因为还没完全好
而且我现在腰和背都会不时酸痛 还没好!
对方听说只是擦伤而已 没听他在该 应该是没啥事
因为后续还是要去看医生 物理治疗之类
请问我精神慰抚金开到1万会有点过份吗...?
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