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在3/25与业者(健身房教练)签订合约,教练说明将在6/1开幕,
且在5月中装潢好后会先开放让会员免费体验。
(合约上也签订开卡日期为6/1)
直到五月中接到电话表示工程延误,
要7/1才能开幕,也是如果提前装潢好会让会员体验。
昨日6/27 尚未接到开幕通知,
主动联络教练后得知7/7开始进行体验,开卡日期压在7/20,
觉得一延再延,又没有补偿方案,
询问教练是否有补偿方案?
或是可以将开卡日期延后?
今天得到回复,说目前没办法,
教练个人给我一张体验卷。
问题:
合约签订6/1开卡,业者可以单方面一再延期吗?
有看了一下消保法,好像没看到像这样的内容?
还是有其他相关法律规范我可以再去看看?
烦请各位解惑,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