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5/05/05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做笔录
因车流高峰先行移至路边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皆有保险,皆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事故地点为三叉路口没有交通号志,我方为左转车辆,对方直行车辆
我方在等待对方直行后进行左转弯时擦撞到对方右后保险杆
因为双方都慢因此这边的肇事责任算是比较难判定的地方
双方皆车辆皆在移动中
目前保险公司处理肇事责任为7:3,赔对方7成维修费
但对方认为是我撞到他的车因此我需要负全责(维修费全出)
六、问题:
保险公司表示只占7成责无需私底下赔偿对方3成,对方坚持我方需要将剩余3成补足
目前疑问是保险公司的7:3依据为何??
我印象中没申请初判,保险公司会申请?
若我不补足这3成无法签和解,皆下来步骤只能安排调解委员?
若我是全责我愿意负责到底但就卡在这个肇事比例
对方好像就主观认为今天你撞我,你就得赔全部他们那边的保险专员也没连络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