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事件是朋友遇到的事,想请各位专业法律人给点意见QQ
前提:
A、B两人因猫的所有权目前正僵持不下,B不愿沟通,似乎已封锁A。
B(男)是A(女)的学长,两人关系暧昧
然而A不认为两人之间有交往关系,B认定A为其女友
事实经过:
约两年前,A、B一起发现一只浪猫,并决定收养
尔后两人带至动物医院检查,费用皆由A支付
其后近一年时间,猫皆与A生活在一起
一年前,A决定休学重考,必须搬离就读大学的县市,无法继续独立饲养猫
但因家人反对他将猫带回家中,于是A请当时关系暧昧的B帮忙“代养”猫
一年后,A、B两人关系已经闹翻,B不愿将猫归还
理由为他认为将近一年的时间A没有为猫付出,包括猫需要的生活费
因此认为自己应获得猫的所有权
甚至没有与A商量便擅自带猫去打芯片,主张自己“在法律上已是猫的主人”
生活费的部分,A确实没有付自己应该付的费用给B
A已提出会还钱给B,请B把猫还她
但B不接受,只强调自己在情感付出方面应该成为猫的主人
A很爱那只猫,只是迫不得已必须找人帮她养
且两人当初也讲好只是请B代养,并非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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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自己的理解,我明白B会与猫产生感情是理所当然
但我不认为B可以因此不将猫还给A,更不能自作主张去打芯片并认为自己已是主人
(虽然两人之间的争执似乎并不单纯只是猫的所有权问题......)
目前看来,B已拒绝沟通,想要要回猫似乎得走法律途径
想请问各位,我朋友A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