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在甜品店被请离开

楼主: beauty111 (beauty111)   2016-06-04 19:58:16
事实经过:
朋友在甜品店消费,因故和坐在后面一桌的客人有争执.
后来朋友争执完毕后,已无用餐心情,欲离开店家等待打包时,
结果有另一桌的客人不客气地对我朋友说,
你东西收一收,请你滚蛋!
另外,还教训我朋友说这是大家的场所.........(一些训话,内容不记得了).
(但我朋友当时已无争执,也马上要离开了,只是在等店家打包.)
另外,我朋友表示,因为后面的客人先找他碴,他不得不跟对方理论.
问题:
想帮我朋友问,被不客气地请离开,
下这个命令的行为者有没有可能违反妨害人身自由的法律?
据我朋友叙述,他感觉自主行动的自由被他人妨碍,被命令收东西,滚蛋.
我自己是觉得法律有到那么细吗?触法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来此版帮忙问,确认一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6-04 20:01:00
跟你朋友说,他想太多了,言语不客气请离开并没有妨害人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04 20:01:00
想太多
楼主: beauty111 (beauty111)   2016-06-04 20:03:00
了解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04 20:03:00
别人讲一讲话就妨碍自由= =a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6-04 20:03:00
假如有一个人叫某人去死算了,结果那个人真的去死了,能把责任归究于讲话的人吗?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6-04 20:05:00
T大,搞不好有刑275啊XDDDDDD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6-04 20:24:00
他没强制请你离开啊!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6-04 21:05:00
那店是店家的私有不动产,本来就可以排除他人。看错科科公然侮辱还有可能,妨害自由很难。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6-05 00:11:00
所以前面是啥细故?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06-05 17:35:00
你怎么那么容易跟人家发生问题阿…还有不要乱印法条,我之前已经有在相关看板跟你讲过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6-07 11:24:00
又不是店家请你离开是客人请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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